市场监管总局关于修改《药品广告审查办法》等三部规章的决定(2018年)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8〕27号)、《国务院关于在全国推开“证照分离”改革的通知》(国发〔2018〕3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与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不相适应的法规规章修订等工作的通知》(国办函〔2018〕69号)等文件精神,市场监管总局决定对下列规章作出修改:
一、 对《药品广告审查办法》作出修改
(一)
将第八条第一款中的“申请药品广告批准文号,应当提交《药品广告审查表》(附表1),并附与发布内容相一致的样稿(样片、样带)和药品广告申请的电子文件,同时提交以下真实、合法、有效的证明文件”修改为“申请药品广告批准文号,应当提交《药品广告审查表》(附表1)、与发布内容相一致的样稿(样片、样带),以及以下真实、合法、有效的证明文件”。
删除第二款。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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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件的若干意见(2003年)
- 中国共产党第二次修正章程(1925年)
- 国务院关于《吉林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2023年)
- 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调整方案(2016年)
- 对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补偿费管理使用情况开展专项检查的意见(2004年)
- 《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调整内容(2020年)
- 教育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关于调整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和科研院所招收台湾地区学生收费标准及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2005年)
- 专网及定向传播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2021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0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