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指引(试行)(200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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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则
1.1
本指引旨在引导大企业合理控制税务风险,防范税务违法行为,依法履行纳税义务,避免因没有遵循税法可能遭受的法律制裁、财务损失或声誉损害。
1.2
税务风险管理的主要目标包括:
●税务规划具有合理的商业目的,并符合税法规定;
●经营决策和日常经营活动考虑税收因素的影响,符合税法规定;
●对税务事项的会计处理符合相关会计制度或准则以及相关法律法规;
●纳税申报和税款缴纳符合税法规定;
●税务登记、账簿凭证管理、税务档案管理以及税务资料的准备和报备等涉税事项符合税法规定。
1.3
企业可以参照本指引,结合自身经营情况、税务风险特征和已有的内部风险控制体系,建立相应的税务风险管理制度。税务风险管理制度主要包括:
●税务风险管理组织机构、岗位和职责;
●税务风险识别和评估的机制和方法;
●税务风险控制和应对的机制和措施;
●税务信息管理体系和沟通机制;
●税务风险管理的监督和改进机制。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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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计量发展规划(2013—2020年)(2013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巡回法庭审理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决定(2016年)
- 城市绿化条例(1992年)
- 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银监会铁路局关于进一步鼓励和扩大社会资本投资建设铁路的实施意见(2015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2016年)
- 关于当前深化高等学校人事分配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1999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三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实施的全国性法律(199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