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澳门特别行政区成立暨特区政府宣誓就职仪式上的致辞…国务院总理朱镕基(1999年)
在澳门特别行政区成立暨特区
政府宣誓就职仪式上的致辞
国务院总理 朱镕基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十日)
各位嘉宾,
女士们、先生们:
在这历史性的庄严时刻,我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对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的成立表示热烈的祝贺!向一切关心和支持澳门回归并为此作出贡献的澳门各界人士,致以深切的谢意!
从今天起,《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开始实施,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开始行使职权。刚才,澳门特别行政区第一任行政长官、特别行政区政府主要官员、特别行政区的立法会主席、终审法院院长、检察长、行政会委员、立法会议员、法官、检察官已经宣誓就职,开始履行他们的神圣职责。中央人民政府将全力支持行政长官何厚铧先生和他领导的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的工作。希望你们继续发扬澳门同胞爱国爱澳的光荣传统,全面贯彻落实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恪尽职守,为保持澳门的长期稳定和发展作出自己的贡献,不辜负祖国人民和澳门居民的殷切期望,无愧于历史的重托。
澳门回归祖国,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的成立,标志着在邓小平提出的“一国两制”伟大构想指导下,依照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澳门开始了“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新时代。这是中国人民为实现祖国完全统一的崇高事业而取得的又一重大历史成果,海内外中华儿女无不为此欢欣鼓舞。
迎着二十一世纪的曙光,澳门历史揭开了崭新的一页。我相信,在祖国的大家庭中,真正当家作主、掌握了自己命运的澳门同胞一定能以自己的勤劳和智慧,创造出辉煌的成就。澳门的未来一定会更加美好!
谢谢各位。
- 消防监督检查规定(2012年)
- 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管理若干意见(2002年)
- 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条件(2016年)
- 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2004年)
- 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2009年)
-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国有股东行为的若干意见(2009年)
- 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2017年)
- 中央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共青团中央关于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配套工作体系的若干意见(2010年)
-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管理办法(2018年)
- 电子营业执照管理办法(试行)(201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