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16年第89号(2016年)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
2016年第89号
质检总局关于废止文件的公告
各直属检验检疫局,认监委、标准委、总局各司局,各直属挂靠单位:
经对文件清理,质检总局于2006年11月3日发布的《关于沪台海上小额贸易有关水果检验检疫问题的批复》(国质检动函〔2006〕867号)已不适应当前工作需要。现决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废止。
质检总局
2016年9月7日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若干意见专题工作小组的通知(2004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塔吉克斯坦共和国关于中塔国界的补充协定》的决定(2002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关于修改二〇〇一年六月十五日在上海(中华人民共和国)签署的〈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上海公约〉的议定书》、《关于修改二〇〇二年六月七日在圣彼得堡(俄罗斯联邦)签署的〈上海合作组织宪章〉的议定书》和《关于修改二〇〇二年六月七日在圣彼得堡(俄罗斯联邦)签署的〈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关于地区反恐怖机构的协定〉的议定书》的决定(2004年)
- 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奖励办法(2009年)
-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2004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2011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批准辽阳市城市总体规划的通知(2009年)
- 关于进一步加强期刊刊期变更审批管理的通知(1999年)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电视收视费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2001年)
-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201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