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语言文字关键研究领域领航计划管理办法(2023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服务教育强国、科技强国、人才强国建设,落实新时代人才强国战略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语言文字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20〕30号)精神,建设高质量语言文字人才队伍,支持人才产出引领性原创成果,特设立国家语言文字关键研究领域领航计划(以下简称领航计划)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领航计划是国家语委科学研究和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有组织科研和创新研究,培养造就一批居于国内前列、在国际学术界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学术带头人和创新团队,重点支持其围绕事关语言文字事业发展的关键研究领域,集中解决相关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产出一批标志性成果。
第三条
实施领航计划坚持政治引领、需求导向,瞄准新时代语言文字事业发展的重大需求和薄弱环节精准发力,鼓励人才主动担负起时代赋予的使命责任,推动人才与事业深度融合、相互成就。坚持系统谋划、合理布局,立足现有条件,加强顶层设计,遵循客观规律,力争用10年左右时间实现对语言文字关键研究领域的全覆盖。坚持质量为先、创新为要,以质量管理保证项目效果,以创新成果引领事业发展。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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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1984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022年)
- 税务总局关于推进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改革的若干意见(2014年)
- 国务院关于同意上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更名为上海张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批复(2006年)
- 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规定制定办法(2020年)
- 机动车登记规定(2021年)
- 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金融监管总局关于实施支持科技创新专项担保计划的通知(2024年)
- 收费公路权益转让办法(2008年)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版物和电影拷贝增值税及电影发行营业税政策的通知(2001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民法院国家赔偿确认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200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