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行政许可若干问题的公告(2016年)
为规范税务行政许可行为,保护税务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国务院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现将税务行政许可若干问题公告如下:
一、 税务行政许可事项
(一)
企业印制发票审批;
(二)
对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的核准;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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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教养戒毒工作规定(2003年)
- 药品监督行政处罚程序规定(2003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口岸卫生监督办法(1982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2011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新西兰政府自由贸易协定》项下进出口货物原产地管理办法(2008年)
-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罚款事项的决定(2023年)
- 国务院关于修改《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的决定(2008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实施细则(农业部分)(2011年)
-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深化国税地税联合办税的指导意见(2017年)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200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