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第一批取消进户执法项目清单的公告(2014年)
为进一步规范税务机关进户执法工作,落实“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国家税务总局决定,“申请使用经营地发票调查巡查”等10个项目不再采取进户方式。现将《第一批取消进户执法的项目清单》予以发布。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税务总局
2014年3月3日
第一批取消进户执法的项目清单
序号
进户执法项目名称
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1
申请使用经营地发票调查巡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税务行政许可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73号)
2
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调查巡查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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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管理办法(2004年)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非法买卖外汇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9年)
- 国务院关于《宁波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2024年)
- 全国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考核管理办法(2014年)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税务行政审批事项取消后有关管理问题的公告(2015年8月)
- 地质勘查资质注册登记办法(2003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国家科技领导小组的通知(2018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生态环境侵权案件适用禁止令保全措施的若干规定(2021年)
- 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202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