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版权局废止第四批规范性文件的决定(2011年)
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国家版权局组织了第四批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决定废止53件规范性文件。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国家版权局决定废止的第四批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发布机关
文件名称
文 号
发布日期
1
文化部
关于降低期刊稿费及取消期刊、丛刊、丛书编辑费的通知
(65)文出李字261号
1965
2
出版总署
为出版翻译书籍应刊载原本版权说明的通知
(51)编字第3号
1951-1-12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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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应急管理办公室关于做好防范应对强降温降雪天气的通知(2008年)
- 安全生产执法程序规定(2016年)
- 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2016年)
- 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人退役医疗保险暂行办法(1999年)
- 推动建筑市场统一开放若干规定(2015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条、第三百四十二条、第四百一十条的解释(2001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统筹推进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的意见(2010年)
- 地震灾区医疗废物安全处置技术指南(暂行)(2008年)
- 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实施新一轮东北振兴战略加快推动东北地区经济企稳向好若干重要举措的意见(2016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在“中国藏学研究珠峰奖”获奖证书上使用国徽图案的复函(200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