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民委科技部农业部中国科协关于进一步加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科技工作的若干意见(2008年)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民(宗)委(厅、局)、科技厅、农业厅、科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宗局、科技厅、农业厅、科协:
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实施《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和《少数民族事业“十一五”规划》,进一步推动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科技事业发展,提高群众科学素质,帮助民族地区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现就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科技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 充分认识进一步加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科技工作的重要意义
(一)
我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少数民族有1亿多人口,民族地区占国土面积的64%,边疆地区大部分是民族地区;民族地区自然保护区面积占全国85%以上;民族地区资源非常丰富,水利资源蕴涵量占全国的66%,石油基础储量占全国的22.05%,天然气储备量占全国的41%,煤炭储量占全国的36.0%;民族地区生态环境比较恶劣,海拔3000米以上的区域占民族地区总面积的30%左右,耕地面积只占民族地区总面积的5.4%。因此,依靠科技进步推动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是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保障边疆安全的迫切需要;是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战略选择;是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民族政策的必然要求。通过科技工作促进民族地区发展,不仅具有重大的经济意义和社会意义,而且具有重大的政治意义。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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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矿产督察工作制度(2003年)
- 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办法(2000年)
- 国务院关于第一批清理规范89项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2015年)
- 生物制品批签发管理办法(2017年)
- 药品行政保护复审办法(2000年)
- 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意见(2021年)
- 国务院关于授予牟新生等277名同志海关关衔的命令(2003年)
- 卫生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2006年)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声讯台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4年)
- 国务院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202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