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意见(2021年)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
《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意见》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意见》全文如下。
生物多样性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是地球生命共同体的血脉和根基,为人类提供了丰富多样的生产生活必需品、健康安全的生态环境和独特别致的景观文化。中国是世界上生物多样性最丰富的国家之一,生物多样性保护已取得长足成效,但仍面临诸多挑战。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切实推进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 总体要求
(一)
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以有效应对生物多样性面临的挑战、全面提升生物多样性保护水平为目标,扎实推进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持续加大监督和执法力度,进一步提高保护能力和管理水平,确保重要生态系统、生物物种和生物遗传资源得到全面保护,将生物多样性保护理念融入生态文明建设全过程,积极参与全球生物多样性治理,共建万物和谐的美丽家园。
(二)
工作原则
——尊重自然,保护优先。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坚持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遵循自然生态系统演替和地带性分布规律,充分发挥生态系统自我修复能力,避免人类对生态系统的过度干预,对重要生态系统、生物物种和生物遗传资源实施有效保护,保障生态安全。
——健全体制,统筹推进。在党中央、国务院领导下,发挥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国家委员会统筹协调作用,完善年度工作调度机制。各成员单位应着眼于提升生态系统服务功能,聚焦重点区域、领域和关键问题,各司其职,协调一致,密切配合,互通信息,有序推进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
——分级落实,上下联动。明确中央和地方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管理事权,分级压实责任。中央层面做好规划、立法等顶层设计,制定出台政策措施、规划和技术规范等,加强对地方工作的指导和支持。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落实生物多样性保护责任,上下联动、形成合力。
——政府主导,多方参与。发挥各级政府在生物多样性保护中的主导作用,加大管理、投入和监督力度,建立健全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物多样性保护的长效机制,提高社会各界保护生物多样性的自觉性和参与度,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生物多样性保护的良好氛围。
注意
【之后的内容被隐藏了,请下载APP查看完整内容。】
- 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的决议(1981年)
- 国家测绘局科技领军人才科技资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2011年)
- 关于加强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客户交易终端信息等客户信息管理的规定(2013年)
- 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移动端建设指南(2021年)
- 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2007年)
- 宗教院校管理办法(2021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务公开办法(2007年)
- 人民银行财政部银监会保监会林业局关于做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与林业发展金融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2009年)
- 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市场准入管理办法(2013年)
-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办法(200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