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旅游局商务部关于废止《香港和澳门服务提供者在广东省设立旅行社申请审批办法》的决定(2018年)
为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确保各项改革措施有效落实,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放管服”改革涉及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7〕40号)、《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关于做好法规清理工作的函》(国法函〔2017〕84号)的要求,国家旅游局、商务部决定废止2008年12月25日国家旅游局、商务部令第29号公布,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的《香港和澳门服务提供者在广东省设立旅行社申请审批办法》。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 香港和澳门服务提供者在广东省设立旅行社申请审批办法(2008年)
- 进一步深化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开放方案(2018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1996年)
- 审计署关于加强审计监督促进“十二五”规划顺利实施的意见(2011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加工贸易企业联网监管办法(2006年)
-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办法(2007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海事法院可否适用小额诉讼程序问题的批复(2013年)
- 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2020年)
- 质检总局关于废止涉及食品安全监管职能相关文件的公告(2013年)
- 国务院关于同意宁波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升级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批复(2007年)
- 海关总署商务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废止《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管理办法》的决定(202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