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废止《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定点生产管理办法》等6件部门规章的决定(1998年)
为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维护法令统一和政令畅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对截至2009年12月底现行的部门规章共50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过清理,并商卫生部同意,决定废止《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定点生产管理办法》等6件部门规章,现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废止的部门规章目录
序号
规 章 名 称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1
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定点生产管理办法
原国家经贸委令第37号
2002年10月8日
2
煤矿安全生产基本条件规定
原国家安全监管局
国家煤矿安监局令第5号
2003年7月4日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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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煤矿安全生产基本条件规定(2003年)
- 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定点生产管理办法(2002年)
- 国家农产品加工技术研发中心管理办法(2016年)
- 国家卫生健康委中央编办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的通知(2023年)
- “十三五”旅游业发展规划(2016年)
- 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2016年)
- 国务院关于支持宁夏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实施方案的批复(2022年)
- 关于进一步做好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的通知(2001年)
- 药品行政保护复审办法(1994年)
- 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接收外国卫星传送电视节目管理办法(1990年)
- 关于建立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同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机制的实施意见(2016年)
- 国土资源听证规定(200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