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订印发委托投资咨询评估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家发展改革委委托投资咨询评估管理办法(2025年)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订印发
委托投资咨询评估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改投资规〔2025〕1362号
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中央军委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有关中央企业:
为进一步完善我委投资决策程序,提高投资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水平,规范投资决策过程中的委托咨询评估工作,我委对《国家发展改革委投资咨询评估管理办法》(发改投资规〔2022〕632号)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委托投资咨询评估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25年10月30日
国家发展改革委委托投资咨询评估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国家发展改革委投资决策程序,提高投资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切实保障投资决策过程中的委托咨询评估质量,根据《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73号)、《工程咨询行业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7年第9号)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在进行投资决策时,应当坚持“先评估、后决策”原则,按规定委托有关工程咨询单位开展咨询评估,并在统筹考虑咨询评估意见的基础上,作出决策决定。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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