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2013年)
根据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和《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2013〕14号),设立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为国务院组成部门。
一、 职能转变
(一)
取消的职责。
1.
取消除利用新材料、新工艺技术和新杀菌原理生产消毒剂和消毒器械之外的消毒剂和消毒器械的审批职责。
注意
【之后的内容被隐藏了,请下载APP查看完整内容。】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新管理优化服务培育壮大经济发展新动能加快新旧动能接续转换的意见(2017年)
- 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国家行政学院工作的若干意见(2009年)
- 国务院关于同意建立国家教育统一考试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批复(2004年)
- 公安机关内部执法监督工作规定(2014年)
- 生态环境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2020年)
- 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2016年)
- 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管理办法(2005年)
- 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2014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国人宗教活动管理规定实施细则(2010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任免人员(2006年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