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国家科技教育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2003年)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根据《国务院关于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2003〕10号)以及人员变动情况和工作需要,国务院决定对国家科技教育领导小组的组成人员进行相应调整。现将调整后的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温家宝 (国务院总理)
副组长:陈至立 (国务委员)
成 员:马 凯 (发展改革委主任)
周 济 (教育部部长)
徐冠华 (科技部部长)
张云川 (国防科工委主任)
金人庆 (财政部部长)
杜青林 (农业部部长)
路甬祥 (中科院院长)
徐匡迪 (工程院院长)
陈进玉 (国务院副秘书长)
陈佳洱 (自然科学基金会主任)
国家科技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国务院办公厅,陈进玉兼任办公室主任。
国务院办公厅
二〇〇三年五月十二日
-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金融争议仲裁规则(2003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对国务院第三次大督查发现的典型经验做法给予表扬的通报(2016年)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冻结、查封实施办法(2005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2011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2022年)
- 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1992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铁路运输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0年)
- 边境小额贸易暂行管理办法(1984年)
-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2013年)
- 国务院关于设立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通知(202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