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国家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2013年)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国家应对气候变化及
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
国办发〔2013〕7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根据国务院机构设置及人员变动情况和工作需要,国务院决定对国家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单位和人员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李克强 国务院总理
副组长:张高丽 国务院副总理
杨洁篪 国务委员
成 员:肖 捷 国务院副秘书长
王 毅 外交部部长
徐绍史 发展改革委主任
袁贵仁 教育部部长
万 钢 科技部部长
苗 圩 工业和信息化部部长
李立国 民政部部长
楼继伟 财政部部长
姜大明 国土资源部部长
周生贤 环境保护部部长
姜伟新 住房城乡建设部部长
杨传堂 交通运输部部长
陈 雷 水利部部长
韩长赋 农业部部长
高虎城 商务部部长
李 斌 卫生计生委主任
蒋洁敏 国资委主任
王 军 税务总局局长
支树平 质检总局局长
马建堂 统计局局长
赵树丛 林业局局长
焦焕成 国务院副秘书长兼国管局局长
夏 勇 法制办副主任
白春礼 中科院院长
郑国光 气象局局长
吴新雄 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兼能源局局长
刘赐贵 海洋局局长
陆东福 交通运输部副部长兼铁路局局长
李家祥 交通运输部副部长兼民航局局长
解振华 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国家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由发展改革委承担。
国务院办公厅
2013年7月3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11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15年)
- 发展改革委关于规范煤化工产业有序发展的通知(2011年)
-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的决定(2021年)
-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2015年)
- 创业板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暂行规定(2009年)
- 健康中国行动组织实施和考核方案(2019年)
- 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关于废止《科学研究和教学用品免征进口税收规定》等3部规章的决定(2021年)
-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的若干意见(2016年)
-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201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