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全国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的通知(2007年)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促进我国服务业加快发展,指导、协调解决服务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国务院决定成立全国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主要职责
指导、协调解决服务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提出促进加快服务业发展的方针政策,部署涉及全局的重大任务,督促检查服务业发展政策的贯彻落实。
二、
组成人员
组 长:曾培炎 国务院副总理
副组长:马 凯 发展改革委主任
张 平 国务院副秘书长
成 员:
欧阳坚 中央宣传部副部长
欧新黔 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杨周复 教育部部长助理
曹健林 科技部副部长
刘金国 公安部副部长
姜 力 民政部副部长
朱志刚 财政部副部长
杨士秋 人事部副部长
孙宝树 劳动保障部副部长
贠小苏 国土资源部副部长
傅雯娟 建设部副部长
娄勤俭 信息产业部副部长
张宝文 农业部副部长
姜增伟 商务部副部长
丁 伟 文化部部长助理
王陇德 卫生部副部长
项俊波 人民银行副行长
王 力 税务总局副局长
刘玉亭 工商总局副局长
林贤郁 统计局副局长
三、
工作机构及其职责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发展改革委,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研究提出促进服务业发展的政策建议,督查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欧新黔兼任办公室主任。
由于工作变动等原因,领导小组成员需要调整的,由成员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报领导小组组长审批。
国务院办公厅
二〇〇七年五月二十八日
- 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总体方案(2015年)
- 国务院关于辽宁省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年)的批复(2012年)
- 关于发展煤电联营的指导意见(2016年)
-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修改《商业银行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管理指引》的决定(2010年)
-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6年重点工作任务(2016年)
- 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所得税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2009年)
-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2005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2018年)
- 关于律师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2017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保税物流中心(B型)的暂行管理办法(201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