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杭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升格为副厅级机构的复函(2006年)
浙江省人民政府: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杭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机构升格的请示》(浙政〔2005〕96号)收悉。经国务院领导同志同意,现函复如下:
同意对杭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杭州机场办事处和杭州出口加工区办事处进行整合,并划入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部分检验检疫执法职能,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杭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升格为副厅级机构,仍隶属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不增加人员编制。
其他有关具体事宜,请你们与有关方面协商办理。
国务院办公厅
二〇〇六年七月十七日
- 关于进一步完善农资综合补贴动态调整机制的实施意见(2009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新加坡共和国政府自由贸易协定》项下进出口货物原产地管理办法(2008年)
- 口岸艾滋病预防控制管理办法(2011年)
- 不动产进项税额分期抵扣暂行办法(2016年)
- 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2005年)
- 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决定(2006年)
- 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关于加强和规范电网规划投资管理工作的通知(2020年)
- 关于依法保护国有农场土地合法权益的意见(2001年)
- 国务院关于上海市浦东新区开展“一业一证”改革试点大幅降低行业准入成本总体方案的批复(202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