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长江水生生物保护工作的意见(2018年)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长江是中华民族的母亲河,是中华民族发展的重要支撑。多年来,受拦河筑坝、水域污染、过度捕捞、航道整治、岸坡硬化、挖砂采石等人类活动影响,长江生物多样性持续下降,水生生物保护形势严峻,水域生态修复任务艰巨。为加强长江水生生物保护工作,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 总体要求
(一)
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保护优先和自然恢复为主,强化完善保护修复措施,全面加强长江水生生物保护工作,把“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有关要求落到实处,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绿色发展新格局。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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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外商投资广告企业管理规定(2008年)
- 生态环境部全国工商联关于支持服务民营企业绿色发展的意见(2019年)
- 国务院关于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的指导意见(2015年)
- 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九条规定(2015年)
- 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2016年)
- 国务院关于同意沈大国家高新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批复(2016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塞尔维亚共和国政府自由贸易协定(中文本)(2023年)
- 国务院关于授予和晋升胡玉敏等39名同志海关关衔的命令(2005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任免人员(2010年9月16日)
-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调整进口药品注册管理有关事项的决定(201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