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的批复(2018年)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务院批准《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由你委公布,公布时注明“经国务院批准”。《规定》的施行日期由你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规定》施行之日,2000年4月4日国务院批准、2000年5月1日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发布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同时废止。
国务院
2018年3月8日
-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2000年)
- 水上移动卫星通信管理规则(1984年)
- 公安机关监督检查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规定(2007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关于民事和刑事司法协助的条约》的决定(2005年)
-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修改《保险公司设立境外保险类机构管理办法》等八部规章的决定(2015年)
- 关于加强战略性新兴产业知识产权工作的若干意见(2012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2016年)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有关上市公司严重财务困难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7号(2011年)
- 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适用行政处罚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2024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2003年)
- 彩票发行销售管理办法(201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