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的批复(2018年)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务院批准《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由你委公布,公布时注明“经国务院批准”。《规定》的施行日期由你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规定》施行之日,2000年4月4日国务院批准、2000年5月1日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发布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同时废止。
国务院
2018年3月8日
-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2000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批准南阳市城市总体规划的通知(2017年)
-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西部大开发的若干意见(2004年)
- 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2023年3月)
- 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2019年)
-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2023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出口监管仓库及所存货物的管理办法(2015年)
- 关于调整国务院部门(单位)所属学校管理体制和布局结构的实施意见(2000年)
- 特定机电产品进口管理实施细则(2001年)
-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13年)
-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交通运输法规制定程序规定》的决定(201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