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的批复(2018年)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务院批准《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由你委公布,公布时注明“经国务院批准”。《规定》的施行日期由你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规定》施行之日,2000年4月4日国务院批准、2000年5月1日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发布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同时废止。
国务院
2018年3月8日
-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2000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等四部法律的决定(2016年)
- 检察人员考核工作指引(2021年)
- 城乡居民住宅地震巨灾保险专项准备金管理办法(2017年)
- 水利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推进用水权改革的指导意见(2022年)
- 公安部关于废止《因私出入境中介活动管理办法》的决定(2018年)
-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意见(2024年)
- 中医药局关于推进中医药健康服务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2017年)
- 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2014年)
- 数字乡村发展战略纲要(2019年)
- 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201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