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的批复(2018年)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务院批准《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由你委公布,公布时注明“经国务院批准”。《规定》的施行日期由你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规定》施行之日,2000年4月4日国务院批准、2000年5月1日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发布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同时废止。
国务院
2018年3月8日
-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2000年)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七)(2021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决议(2013年)
- 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2011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2001年)
- 自由贸易试验区跨境服务贸易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4年版)(2024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国务院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领导成员的通知(2003年)
-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交易流通审核规则(2004年)
- 《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调整内容(2020年)
- 土地证书印制管理办法(2002年)
- 关于修改、废止《证券公司次级债管理规定》等十三部规范性文件的决定(201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