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组建中国南方机车车辆工业集团公司有关问题的批复(2002年)
铁道部、国家经贸委:
你们《关于报请批准中国南方机车车辆工业集团公司组建方案和章程的请示》(铁政法〔2001〕86号)收悉。现就组建中国南方机车车辆工业集团公司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
原则同意《中国南方机车车辆工业集团公司组建方案》和《中国南方机车车辆工业集团公司章程》。
二、
中国南方机车车辆工业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南车集团公司)是在原中国铁路机车车辆工业总公司所属部分企事业单位的基础上组建的国有企业。中国南车集团公司组建后,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进行改建和规范,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中国南车集团公司成员单位包括:原中国铁路机车车辆工业总公司所属19个机车车辆制造企业、4个研究所(改制为科技型企业)、1个工贸公司、1个上市公司、1个进出口公司(成员名单附后)。
中国南车集团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5亿元。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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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1994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通知(2007年)
- 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主要数据公报第二号(2005年)
- 公安部关于对不满十四岁的少年犯罪人员收容教养问题的通知(1993年)
- 棉花加工资格认定和市场管理暂行办法(2006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1986年)
- 商务部决定废止的部门规章目录(1996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1999年)
-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2014年10月)
- 国务院关于同意建立全国打击走私综合治理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批复全国打击走私综合治理部际联席会议制度(200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