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食品原料目录与保健功能目录管理办法(2019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保健食品原料目录和允许保健食品声称的保健功能目录的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经营的保健食品的原料目录和允许保健食品声称的保健功能目录的制定、调整和公布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保健食品原料目录,是指依照本办法制定的保健食品原料的信息列表,包括原料名称、用量及其对应的功效。
允许保健食品声称的保健功能目录(以下简称保健功能目录),是指依照本办法制定的具有明确评价方法和判定标准的保健功能信息列表。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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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2006年)
- 关于修订《〈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服务贸易协议》的协议(2019年)
- 财政部关于修改《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等2部部门规章的决定(2019年)
- 农业部关于废止部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2013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002年)
- 商务部关于修改《进出口商品许可证发证机构管理办法》的决定(2010年)
- 国务院关于三峡库区地质灾害防治总体规划的批复(2002年)
- 国务院关于外国企业来源于我国境内的利息等所得减征所得税问题的通知(2000年)
- 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基础科学研究的若干意见(201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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