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支持河南省加快建设中原经济区的指导意见(2011年)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中原地处我国中心地带,是中华民族和华夏文明的重要发源地。中原经济区是以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明确的重点开发区域为基础、中原城市群为支撑、涵盖河南全省、延及周边地区的经济区域,地理位置重要,粮食优势突出,市场潜力巨大,文化底蕴深厚,在全国改革发展大局中具有重要战略地位。为支持河南省加快建设中原经济区,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 总体要求
(一)
重大意义。河南省是人口大省、粮食和农业生产大省、新兴工业大省,解决好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以下简称“三化”)协调发展问题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改革开放特别是实施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战略以来,河南省经济社会发展取得巨大成就,进入了工业化、城镇化加速推进的新阶段,既面临着跨越发展的重大机遇,也面临着粮食增产难度大、经济结构不合理、城镇化发展滞后、公共服务水平低等挑战和问题。积极探索不以牺牲农业和粮食、生态和环境为代价的“三化”协调发展的路子,是中原经济区建设的核心任务。支持河南省加快建设中原经济区,是巩固提升农业基础地位,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需要;是破除城乡二元结构,加快新型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需要;是促进“三化”协调发展,为全国同类地区创造经验的需要;是加快河南发展,与全国同步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需要;是带动中部地区崛起,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需要。
注意
【之后的内容被隐藏了,请下载APP查看完整内容。】
-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的决定(2022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调整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标准的通知(2021年)
- 国务院关于组建中国储备棉管理总公司有关问题的批复(2002年)
- 银行业金融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管理办法(2019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批准湘潭市城市总体规划的通知(2010年)
- 违反《铁路安全管理条例》行政处罚实施办法(2013年)
-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落实发展新理念加快农业现代化实现全面小康目标的若干意见(2016年)
-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1994年)
-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案例指导工作的规定(2019年)
- 建筑工程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责任七项规定(试行)(201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