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德州海关的批复(2000年)
山东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设立德州海关的请示》(鲁政发〔1997〕94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
同意设立德州海关(正处级)。
二、
核定德州海关人员编制30名,由海关总署从现有编制内调剂解决,不另行增加。所需人员从地方党政机关现有人员及大学毕业生、军队转业干部中选调,不从社会上招收。
注意
【之后的内容被隐藏了,请下载APP查看完整内容。】
- 国务院关于同意浙江省调整温州市市辖区行政区划的批复(2001年)
- 产品防伪监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2003年)
- 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2024年)
- 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预算决算管理办法(2011年)
-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管理办法(2015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国家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2013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94号(2024年)
- 国务院关于严格管制犀牛和虎及其制品经营利用活动的通知(2018年)
- 中国银监会关于修改《中国银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的决定(2017年)
- 国务院关于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部门分工的意见(201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