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废止、修改部分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和一般政策性文件的决定(2023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提升我委制度建设水平,我委组织开展了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一般政策性文件清理工作。经过清理,决定对《关于颁发〈水电厂水情自动测报系统管理办法〉的通知》等47件规章、行政规范性和一般政策性文件予以废止,对《中央储备糖管理办法》等2件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修改。
附件:1.
决定废止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和一般政策性文件目录
2.
决定修改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
附件1
决定废止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和一般政策性文件目录(47件)
序号
文件类别
文件标题
文号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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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2018年)
- 国家税务总局定点联系企业名册管理办法(2013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抢救保护北宋永昭陵地宫问题的复函(2000年)
- 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2020年)
- 交通运输部铁路局民航局邮政局国铁集团关于加快推进冷链物流运输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2022年)
- 文化部关于加强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连锁经营管理的通知(2003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为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提供司法服务的意见(2023年)
- 中国气象局关于修改《防雷减灾管理办法》的决定(2013年)
- 国务院关于同意将四川省会理县列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批复(201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