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同意浙江省调整温州市市辖区行政区划的批复(2001年)
浙江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调整温州市市区行政区划的请示》(浙政〔2001〕9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
同意将永嘉县的七都镇、桥下镇中央涂居委会,温州市瓯海区的临江镇、藤桥镇、上戍乡、双潮乡、岙底乡和梧埏镇的前网、鱼鳞浃、上田、划龙桥4个村,温州市龙湾区蒲州镇的蒲州、上蒲州2个村划入温州市鹿城区。鹿城区人民政府驻墨池坊。
二、
将瑞安市塘下镇的上涂、西一、中星、东门、埭头、石坦、屿门、邱宅、东溪、东成10个村和前冈、后冈2个居委会,瓯海区的永中镇、天河镇、沙城镇、灵昆镇划入龙湾区。龙湾区人民政府驻地由状元镇迁至永中镇。
三、
将瑞安市的丽岙镇、仙岩镇划入瓯海区。瓯海区人民政府驻地由兴海路迁至娄桥镇。
上述行政区划调整涉及的各类机构要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设置,所需人员编制和经费由你省自行解决。
国务院
二〇〇一年七月二十七日
- 公安部商业部关于被收养子女户口和粮食供应关系迁移问题的通知(1992年)
- 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管理的规定(1999年)
- 银监会证监会关于商业银行发行优先股补充一级资本的指导意见(2014年)
- 文化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关于大力支持小微文化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2014年)
- 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管理办法修正案(2017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的指导意见(2017年)
- 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2013年)
- 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公路水路交通发展政策(2009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深海海底区域资源勘探开发法(201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