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同意将福建省莆田市列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批复(2023年)
福建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申报莆田市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
同意将莆田市列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莆田市历史悠久、文化厚重,历史文化遗存丰富,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保存较好,地域文化特色鲜明,具有重要的历史文化价值。
二、
你省及莆田市人民政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要求,深入研究发掘历史文化资源的内涵与价值,明确保护的原则和重点,强化历史文化资源的保护利用,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讲好中国故事。编制实施好莆田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和文物保护等专项规划,制定并严格实施保护管理规定,明确各类保护对象的清单以及保护内容、要求和责任。正确处理城市建设与历史文化资源保护的关系,加强地下文物保护,制定“先考古、后出让”配套政策,重视保护城市格局和风貌管控,加强整体性保护、系统性保护;保护修复历史文化街区,补足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短板,不断提升人居环境品质;加强不可移动文物和历史建筑修缮保护,推动文物保护单位开放利用,充分发挥不可移动文物和历史建筑的使用价值。不得改变与名城相互依存的自然景观和环境,不得进行任何与名城环境和风貌不相协调的建设活动,不得损坏或者擅自迁移、拆除不可移动文物和历史建筑。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对不履职尽责、保护不力,造成名城历史文化价值受到严重影响的行为,依法依规加大监督问责力度。
三、
你省与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文物局要加强对莆田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国务院
2023年9月30日
- 药品检查管理办法(试行)(2021年)
-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修改《口岸艾滋病防治管理办法》的决定(2011年)
- 关于公布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2018年)
- 国务院关于同意陕西省撤销安康地区设立地级安康市的批复(2000年)
- 关于推进印刷业绿色化发展的意见(2019年)
- 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2000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铁路运输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2021年)
- 核动力厂、研究堆、核燃料循环设施安全许可程序规定(2019年)
-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07年)
- 应急管理部关于修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决定(201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