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同意将河北省蔚县列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批复(2018年)
国务院关于同意将河北省蔚县
列 为 国 家 历 史 文 化 名 城 的 批 复
国函〔2018〕70号
河北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申报蔚县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
同意将蔚县列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蔚县历史悠久,古城形制独特,风貌保存较好,文化遗存丰富多样,古代建筑数量众多,具有重要的历史文化价值。
二、
你省、张家口市及蔚县人民政府要根据本批复精神,按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的要求,加强文物保护利用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正确处理城市建设与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的关系,深入研究发掘历史文化遗产的内涵与价值,明确保护的原则和重点。编制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并将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划定历史文化街区、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的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制定并严格实施相关保护措施。在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的指导下,编制好重要保护地段的详细规划。在规划和建设中,要重视保护城市格局,注重城区环境整治和历史建筑修缮,不得进行任何与名城环境和风貌不相协调的建设活动。
三、
你省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文物局要加强对蔚县国家历史文化名城规划、保护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国务院
2018年5月2日
- 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试行)(2021年)
- 在京中央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办法(2015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在民间组织登记证书上使用国徽图案的复函(2002年)
- 水利部关于现行有效规章目录以及已经废止失效的规章和部分文件目录的公告(2008年)
-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为死刑复核案件被告人依法提供法律援助的规定(试行)(2021年)
- 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暂行办法(2014年)
-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值班规则》的决定(2020年)
- 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监管规定(2009年)
- 城市房屋便器水箱应用监督管理办法(1992年)
- 国务院关于全国“十三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的批复(201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