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做好自由贸易试验区第五批改革试点经验复制推广工作的通知(2019年)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自贸试验区)是党中央、国务院在新时代推进改革开放的一项战略举措,在我国改革开放进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自贸试验区所在省市和有关部门结合各自贸试验区功能定位和特色特点,全力推进制度创新实践,形成了自贸试验区第五批改革试点经验,将在全国范围内复制推广。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复制推广的主要内容
(一)
在全国范围内复制推广的改革事项。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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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关于广东省和广西壮族自治区间海域行政区域界线的批复(2011年)
- 公共互联网网络安全威胁监测与处置办法(2017年)
- 慈善组织公开募捐管理办法(1901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反倾销行政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02年)
- 农业农村部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商务部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银保监会关于进一步促进奶业振兴的若干意见(2018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为改善营商环境提供司法保障的若干意见(2017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5年)
- 国务院关于同意建立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批复(2006年)
- 卫生部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餐饮业、食堂等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职责调整工作的通知(2009年)
- 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中国人民警察节”的批复(202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