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修改《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的决定(2016年)
国务院决定对《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附件《国务院决定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目录》中的部分项目作如下修改:
一、
将第304项的项目名称,由“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核发”修改为“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核发”,将实施机关由广电总局改为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二、
将第334项的项目名称,由“设立报刊记者站审批”修改为“新闻单位设立驻地方机构审批”,将实施机关由省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改为省级人民政府新闻出版广电行政主管部门。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 国务院关于黑龙江省“两大平原”现代农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的批复(2013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路运输服务业管理规定(2009年)
- 积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行动方案(2023年)
- 关于推进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改善区域空气质量的指导意见(2010年)
- 关于受理台胞国际申请的通知(2017年)
- 国务院关于同意将杭州海关驻机场办事处调整为杭州萧山机场海关的批复(2004年)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2024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有关劳动教养法律规定的决定(2013年)
- 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中国—菲律宾经贸创新发展示范园区的批复(2023年)
-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交通运输财务审计工作的指导意见(201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