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促进红十字事业发展的意见(2012年)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党和政府历来高度重视红十字事业。改革开放特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公布施行以来,我国红十字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中国红十字会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统一的红十字组织和国际红十字运动的重要成员,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循国际红十字运动基本原则,依照中国参加的日内瓦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充分发挥其在人道领域的政府助手作用,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成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力量、精神文明建设的生力军和民间外交的重要渠道。为促进我国红十字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 充分认识发展红十字事业的重要意义
(一)
红十字事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红十字会秉承“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致力于动员社会力量,改善最易受损害群体境况,协助政府履行人道领域的国际承诺,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特别是近年来,中国红十字会积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在参与应急救援、应急救护、人道救助、无偿献血、造血干细胞捐献、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国际人道援助以及开展民间外交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对于保护人民群众生命与健康、促进社会和谐文明进步,具有十分重要的促进作用。
注意
【之后的内容被隐藏了,请下载APP查看完整内容。】
- 国务院关于同意内蒙古甘其毛都口岸扩大对外开放的批复(2007年)
- 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残联关于推进信息无障碍的指导意见(2020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中外合资经营合同纠纷案件如何清算合资企业问题的批复(1998年)
- 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办法(2021年)
- 交通运输部科技项目管理办法(2010年)
- 全国农业现代化规划(2016—2020年)(2016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2004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2004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0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植物新品种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2020年)
- 交通运输部关于科技创新推动交通运输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201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