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同意新建黑龙江漠河民用机场的批复(2004年)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新建黑龙江漠河民用机场立项的请示》(黑政发〔2003〕26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
同意新建黑龙江漠河民用机场。机场性质为国内支线机场,场址位于黑龙江省漠河县城西南9公里处的古莲。
二、
本期工程建设规模为:飞行区设计机型为DON—328、CRJ—200、ERJ—145、ATR—72等支线飞机,跑道长2100米;航站区按满足2015年旅客吞吐量12万人次的目标设计,航站楼1200平方米,站坪面积按同时停放2架C类飞机自滑进出设计;配套建设供电、供水、供油、消防及辅助生产生活设施。具体方案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审定。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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