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同意新建湖北荆州民用机场的批复(2016年)
湖北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湖北荆州民用机场立项的请示》(鄂政文〔2016〕26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
同意新建湖北荆州民用机场。机场性质为国内支线机场,场址位于荆州市沙市区岑河镇附近。
二、
本期工程建设规模为:飞行区等级指标4C,新建一条长2600米的跑道;航站区按满足2025年旅客吞吐量70万人次、货邮吞吐量2450吨的目标设计,新建航站楼7000平方米、站坪机位5个;配套建设通信、导航、气象、供油、消防救援等辅助生产设施。
三、
项目总投资约12.98亿元。原则上由发展改革委、民航局和湖北省共同筹措解决,具体资金安排在可行性研究阶段确定。
四、
该机场建成后,由地方经营管理,民航局实行行业管理。
其他事宜请商有关方面办理。
国务院
中央军委
2016年8月31日
-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2011年)
- 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2016年)
- 国务院关于同意湖南省永州市人民政府驻地迁移的批复(2000年)
- 国务院关于修改《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管理规定》的决定(2008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立政务服务效能提升常态化工作机制的意见(2023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运输工具舱单管理办法(2008年)
- 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授予福建省公安边防总队宁德市支队三都边防派出所“爱民固边模范边防派出所”荣誉称号的命令(2007年)
- 金税三期工程资金管理规程(试行)(2009年)
- 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年检办法(2001年)
- 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贴息项目管理办法(201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