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水路运输管理规定(2015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国内水路运输市场管理,维护水路运输经营活动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水路运输事业健康发展,依据《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国内水路运输管理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水路运输,是指始发港、挂靠港和目的港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通航水域内使用船舶从事的经营性旅客运输和货物运输。
第三条
水路运输按照经营区域分为沿海运输和内河运输,按照业务种类分为货物运输和旅客运输。
货物运输分为普通货物运输和危险货物运输。危险货物运输分为包装、散装固体和散装液体危险货物运输。散装液体危险货物运输包括液化气体船运输、化学品船运输、成品油船运输和原油船运输。普通货物运输包含拖航。
旅客运输包括普通客船运输、客货船运输和滚装客船运输。
注意
【之后的内容被隐藏了,请下载APP查看完整内容。】
- 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国家民委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文化和旅游部林草局乡村振兴局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2021年)
- 关于修改《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的决定(2015年)
-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2000年)
- 欠税公告办法(试行)(2004年)
-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防沙治沙工作的决定(2005年)
- 关于实施《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2011年)
- 汽车零部件再制造规范管理暂行办法(2021年)
- 市场监管总局发展改革委公安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税务总局关于持续深化压缩企业开办时间的意见(2019年)
-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监督管理办法(2017年)
- 海关总署关于废止《进境栽培介质检疫管理办法》的决定(202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