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2020年)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有关要求,防止司法机关内部人员干预办案,确保公正廉洁司法,根据宪法法律规定,结合司法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司法机关内部人员应当依法履行职责,严格遵守纪律,不得违反规定过问和干预其他人员正在办理的案件,不得违反规定为案件当事人转递涉案材料或者打探案情,不得以任何方式为案件当事人说情打招呼。
第三条
司法机关办案人员应当恪守法律,公正司法,不徇私情。对于司法机关内部人员的干预、说情或者打探案情,应当予以拒绝;对于不依正当程序转递涉案材料或者提出其他要求的,应当告知其依照程序办理。
第四条
司法机关领导干部和上级司法机关工作人员因履行领导、监督职责,需要对正在办理的案件提出指导性意见的,应当依照程序以书面形式提出,口头提出的,由办案人员记录在案。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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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2014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整顿和规范活禽经营市场秩序加强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的意见(2006年)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强奸、猥亵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3年)
- 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若干规定的决议(1982年)
- 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2014年)
-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2015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2022年)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等三部规章的决定(2021年)
- 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2022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201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