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2021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证券发行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修订后的证券法有关工作的通知》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上市公司申请在境内发行股票、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证券品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上市公司发行证券,可以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也可以向特定对象发行。
注意
【之后的内容被隐藏了,请下载APP查看完整内容。】
- 税务部门现行有效失效废止规章目录(2010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章渎职罪主体适用问题的解释(2002年)
- 现役军人和人民武装警察居民身份证申领发放办法(2007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试行)(2019年)
- 司法部关于修改《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的台湾居民在大陆从事律师职业管理办法》的决定(2017年)
-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2005年)
- 2014年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要点(2014年)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2009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大嶝对台小额商品交易市场管理办法(200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