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2017年)
- 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管理办法(2016年)
- 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管理办法(2015年)
- 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方案(2015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2014年)
- 中央财政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
- 中央财政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
-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2011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2010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2005年)
- 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2017年)
- 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2017年)
- 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管理办法(2016年)
- 中央财政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
- 中央财政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推进资金统筹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国务院关于印发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35号)、《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管理办法》(财预〔2015〕230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是中央财政公共预算安排用于促进农业生产、优化产业结构、推动产业融合、提高农业效能等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
第三条
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由财政部会同农业部共同管理,按照“政策目标明确、分配办法科学、支出方向协调、绩效结果导向”的原则分配、使用和管理。
财政部负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中期财政规划和年度预算编制,会同农业部分配及下达资金,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绩效管理。
农业部负责相关产业发展规划编制,指导、推动和监督开展农业生产发展工作,会同财政部下达年度工作任务(任务清单),做好资金测算、任务完成情况监督,绩效目标制定、绩效监控和评价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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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管理办法(2016年)
- 中央财政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
- 中央财政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
- 托育机构设置标准(试行)(2019年)
- 国家统计局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2017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关于授予军队离休干部中国人民解放军功勋荣誉章的规定(1988年)
- 关于建立违纪违规报刊警告制度的意见(2000年)
- 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批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法律清理工作情况和有关法律和决定处理意见的报告》的决定(2026年)
- 工商总局关于加强商品交易市场规范管理的指导意见(2013年)
- 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2005年)
- 关于国家科研计划实施课题制管理的规定(2002年)
-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202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