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2017年)
- 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管理办法(2016年)
- 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管理办法(2015年)
- 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方案(2015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2014年)
- 中央财政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
- 中央财政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
-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2011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2010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2005年)
- 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2017年)
- 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2017年)
- 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管理办法(2016年)
- 中央财政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
- 中央财政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推进资金统筹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国务院关于印发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35号)、《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管理办法》(财预〔2015〕230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是中央财政公共预算安排用于促进农业生产、优化产业结构、推动产业融合、提高农业效能等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
第三条
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由财政部会同农业部共同管理,按照“政策目标明确、分配办法科学、支出方向协调、绩效结果导向”的原则分配、使用和管理。
财政部负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中期财政规划和年度预算编制,会同农业部分配及下达资金,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绩效管理。
农业部负责相关产业发展规划编制,指导、推动和监督开展农业生产发展工作,会同财政部下达年度工作任务(任务清单),做好资金测算、任务完成情况监督,绩效目标制定、绩效监控和评价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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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管理办法(2016年)
- 中央财政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
- 中央财政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
- 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青岛西海岸新区的批复(2014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新西兰关于刑事司法协助的条约》的决定(2007年)
- 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总损失吸收能力管理办法(2021年)
- 教育部中央网信办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市场监管总局银保监会证监会知识产权局关于促进在线教育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2019年)
- 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行为的名称及其适用意见(2015年)
- 建设工程勘察质量管理办法(2002年)
- 公安部关于修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的决定(2020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2000年)
-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宁夏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2008年)
- 国家安全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202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