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关于授予军队离休干部中国人民解放军功勋荣誉章的规定(1988年)
为了表彰在中国人民革命战争时期入伍或者参加革命工作的军队干部的历史功绩,并激励他们保持和发扬革命传统,中央军事委员会决定授予军队离休干部中国人民解放军功勋荣誉章。为此,特作如下规定:
第一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功勋荣誉章分为三种:中国人民解放军红星功勋荣誉章(分为两级)、中国人民解放军独立功勋荣誉章、中国人民解放军胜利功勋荣誉章。
第二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一级红星功勋荣誉章,授予下列人员:
(一)1937年7月6日以前入伍或者参加革命工作,并在1965年5月21日以前曾被授予少将以上军衔的军队离休干部;
(二)1937年7月6日以前入伍或者参加革命工作,并在1965年6月21日以前曾任省、部级以上领导职务的军队离休干部。
第三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二级红星功勋荣誉章,授予下列人员:
(一)1937年7月6日以前入伍或者参加革命工作,并在1965年5月21日以前曾被授予大校以下军衔或者未被授予军衔的军队离休干部;
(二)1937年7月6日以前入伍或者参加革命工作,并在1965年5月21日以前曾被授予少将以上军衔,但是1965年5月22日以后受降职、降级或者撤职处分的军队离休干部;
(三)1937年7月6日以前入伍或者参加革命工作,并在1965年5月21日以前曾任省、部级以上领导职务,但是1965年5月22日以后受降职、降级或者撤积处分的军队离休干部。
注意
【之后的内容被隐藏了,请下载APP查看完整内容。】
- 国务院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4年本)的通知(2014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禁止和立即行动消除最恶劣形式的童工劳动公约》的决定(2002年)
- 国土资源部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2017年)
- 财政部关于废止、停止执行、修改部分涉及企业资产与财务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2001年)
-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暂行办法(2014年)
- 中央对地方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办法(2019年)
- 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09年工作安排(2009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批准威海市城市总体规划的通知(2017年)
- 全国绿色建筑创新奖实施细则(2010年)
- 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201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