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生物物种资源保护和管理的通知(2004年)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近几年来,我国生物物种资源保护和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一批具有重要经济、科研和生态价值的生物物种资源得到了保护。但由于多种原因,我国生物物种资源丧失和流失的问题还很突出。为全面加强生物物种资源保护和管理,经国务院同意,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
充分认识生物物种资源保护和管理的重要性。生物物种资源(包括生物遗传资源,下同)是维持人类生存、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物质基础,是实现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资源。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生物物种资源保护和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站在国家和民族长远利益的高度,以对子孙后代高度负责的态度,将生物物种资源保护和管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确定工作重点,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抓紧抓好。
要通过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新闻媒体,开展生物物种资源保护和管理宣传教育,广泛普及科学知识,树立生物物种资源保护意识。要针对突出问题,抓住典型案例,深入开展警示教育,不断提高全社会生物物种资源保护和管理的责任感。
注意
【之后的内容被隐藏了,请下载APP查看完整内容。】
- 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1982年)
- 中国人民解放军驻铁路、水路沿线交通部门军事代表条例(1978年)
-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告2016年第1号(2016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对民事案件发回重审和指令再审有关问题的规定(2002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一九九〇年国库券条例(1990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军衔条例》的决定(1994年)
- 个人税收优惠型健康保险业务管理暂行办法(2015年)
- 建设部关于修改《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的决定(2001年)
- 国务院关于鼓励外商投资的规定(1986年)
- 关于清理化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债务的意见(201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