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标准化管理办法(2024年)
第一条
为了加强农业农村标准化工作,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农业农村标准(含标准样品),是指种植业、林草业、畜牧业和渔业等产业,包括与其直接相关的产前、产中、产后服务,以及农村设施环境、公共服务、乡村治理等领域需要统一的技术要求。
第三条
农业农村标准化工作的任务是农业农村标准的制定、组织实施,以及对标准的制定、实施进行监督。
第四条
农业农村标准化是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的一项综合性技术基础工作。农业农村标准化工作应当纳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注意
【之后的内容被隐藏了,请下载APP查看完整内容。】
- 禁止食品加药卫生管理办法(1987年)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3年)
- 国务院关于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部门分工的意见(2011年)
- 水产资源繁殖保护条例(1979年)
-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指引第1号——商品期货交易型开放式基金指引(2014年)
- 关于推动民航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构建与发展的实施办法(2018年)
- 国务院关于授予红其拉甫海关“艰苦奋斗模范海关”荣誉称号的决定(2005年)
- 国务院关于在上海市浦东新区暂时调整实施有关行政法规规定的决定(2018年)
- 核进出口及对外核合作保障监督管理规定(2002年)
- 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201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