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五届政府张建宗等21人任职的通知(2017年)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有关规定,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五任行政长官林郑月娥的提名,国务院2017年6月21日决定,任命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五届政府下列主要官员:
任命张建宗为政务司司长;
任命陈茂波为财政司司长;
任命袁国强为律政司司长;
任命罗智光为公务员事务局局长;
任命刘江华为民政事务局局长;
任命李家超为保安局局长;
任命聂德权为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
任命陈肇始(女)为食物及卫生局局长;
任命刘怡翔为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
任命杨润雄为教育局局长;
任命黄伟纶为发展局局长;
任命邱腾华为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
任命陈帆为运输及房屋局局长;
任命罗致光为劳工及福利局局长;
任命黄锦星为环境局局长;
任命杨伟雄为创新及科技局局长;
任命曾国卫为入境事务处处长;
任命邓以海为海关关长;
任命白韫六为廉政专员;
任命孙德基为审计署署长;
任命卢伟聪为警务处处长。
国务院
2017年6月21日
- 商业银行全球系统重要性评估指标披露指引(2014年)
- 税务总局关于做好限售股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2010年)
- 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2015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年)
- 关于健全技能人才评价体系推进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建设的意见(2004年)
- 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展改革委民政部卫生健康委医保局全国老龄办关于推动物业服务企业发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的意见(2020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法兰西共和国政府关于刑事司法协助的协定》的决定(2006年)
- 城镇体系规划编制审批办法(1994年)
-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2011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200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