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2005年)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近一个时期,一些地方反映部分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签订劳动合同,发生劳动争议时因双方劳动关系难以确定,致使劳动者合法权益难以维护,对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带来不利影响。为规范用人单位用工行为,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稳定,现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确立劳动关系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注意
【之后的内容被隐藏了,请下载APP查看完整内容。】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若干具体问题的意见(2010年)
- 商务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市场信息服务体系建设的通知(2009年)
- 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2018年)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21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年)
- “十三五”国家信息化规划(2016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万国邮政联盟组织法第六附加议定书》的决定(2003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2015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指导意见(2015年)
- 中国保监会关于加强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2014年)
- 主要林木品种审定办法(201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