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的决定(2016年4月)
交通运输部决定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2年第8号)作如下修改:
一、
将第十条第(一)项第1目修改为:“1.客车技术要求应当符合《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有关规定”。
二、
将十二条“申请从事道路客运经营的,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提出申请”修改为“申请从事道路客运经营的,应当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后,按照下列规定提出申请”。
三、
将第十三条“申请从事客运站经营的,应当向所在地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修改为“申请从事客运站经营的,应当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后,向所在地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注意
【之后的内容被隐藏了,请下载APP查看完整内容。】
- 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2015年)
-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2013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2019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口岸卫生监督办法(2011年)
- 关于2008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的意见(2008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95号(2010年)
- 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使用管理暂行办法(2010年)
-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2005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的决定(2000年)
-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201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