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理各类园区用地加强土地供应调控的紧急通知(2003年)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0土地资源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局),计划单列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解放军土地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
为切实保护土地资源,维护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的严肃性,规范土地市场秩序,防止楼市动荡造成风险,现就清理各类园区用地,加强土地供应调控有关问题紧急通知如下:
一、
清理违规设立的各类园区。凡是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批准设立的园区,不管什么名称,都必须进行认真清理。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批准设立的园区,必须撤消,并追究批准者的责任。各地不得为迎合设立园区而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设立的园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不得提供土地。未经依法批准用地的,要依法查处,追究责任。
二、
严禁违法下放土地审批权。各类园区用地必须纳入当地政府的统一计划,统一供应、统一市场管理。经营性用地也必须实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严格控制各类园区的商品房开发。严禁以科技、教育等产业优惠政策名义取得土地后用于商品房开发。要严肃查处此类非法转让土地的行为。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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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土资源部关于公布已废止或者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2016年)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11号(2015年)
-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2004年)
- 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规定(2009年)
- 关于废止《中外合资、合作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企业管理暂行规定》的决定(2009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2023年)
- 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推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2019年)
- 普通高等学校理事会规程(试行)(2014年)
- 保险销售行为可回溯管理暂行办法(2017年)
- 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2021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201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