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汞的水俣公约》缔约方大会第五次会议第5/4号决定对《关于汞的水俣公约》附件A和附件B的修正(中文本)(2025年)
附件A
添汞产品
本附件不涵盖下列产品:
(一)
民事保护和军事用途所必需的产品;
(二)
用于研究、仪器校准或用于参照标准的产品;
(三)
在无法获得可行的无汞替代品的情况下,开关和继电器、用于电子显示的冷阴极荧光灯和外置电极荧光灯以及测量仪器;
(四)
传统或宗教所用产品;以及
(五)
以硫柳汞作为防腐剂的疫苗。
附件B
使用汞或汞化合物的生产工艺
- 国务院关于严格管制犀牛和虎及其制品经营利用活动的通知(2018年)
- 排污许可证管理暂行规定(2016年)
- 交通运输部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港口岸线使用审批管理办法》的决定(2018年)
- 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2002年)
- 关于企业加强应收应付帐款管理的指导意见(2000年)
- 创业板专家咨询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2011年)
- 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管理办法(2023年)
- 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2019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条约》的决定(2006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大韩民国政府自由贸易协定》项下进出口货物原产地管理办法(201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