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汞的水俣公约》缔约方大会第五次会议第5/4号决定对《关于汞的水俣公约》附件A和附件B的修正(中文本)(2025年)

附件A
添汞产品
本附件不涵盖下列产品:
(一) 民事保护和军事用途所必需的产品;
(二) 用于研究、仪器校准或用于参照标准的产品;
(三) 在无法获得可行的无汞替代品的情况下,开关和继电器、用于电子显示的冷阴极荧光灯和外置电极荧光灯以及测量仪器;
(四) 传统或宗教所用产品;以及
(五) 以硫柳汞作为防腐剂的疫苗。
附件B
使用汞或汞化合物的生产工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