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列入多氯萘等三种类持久性有机污染物修正案(中文本)(2023年)
SC-7/12:列入六氯丁二烯
缔约方大会,
审议了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审查委员会转交的关于六氯丁二烯的风险简介和风险管理评价,①
注意到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审查委员会关于把六氯丁二烯列入公约附件A和C的建议,②
决定修正《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附件A第一部分,插入下列横栏,将六氯丁二烯列入其中,且不给予特定豁免:
SC-7/13:列入五氯苯酚及其盐类和酯类
缔约方大会,
审议了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审查委员会转交的关于五氯苯酚及其盐类和酯类的风险简介和风险管理评价,③
注意到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审查委员会关于将五氯苯酚及其盐类和酯类列入公约附件A,同时对用于线杆和横担的五氯苯酚的生产和使用给予特定豁免的建议,④
1.
决定修正《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附件A第一部分,增列五氯苯酚及其盐类和酯类,并插入下列横栏,对特定豁免登记簿中所列缔约方被允许的生产以及用于线杆和横担的五氯苯酚的使用给予特定豁免:
2.
还决定在附件A第一部分新增注(ⅵ),内容如下:
(ⅵ)五氯苯酚(化学文摘社编号:87-86-5)、五氯酚钠〔化学文摘社编号:131-52-2和27735-64-4(作为一水化物)〕和月桂酸五氯苯基酯(化学文摘社编号:3772-94-9),与其转化产物五氯代苯甲醚(化学文摘社编号:1825-21-4)一起被审议时,已确认为持久性有机污染物;
3.
进一步决定在附件A中新增第八部分如下:
第八部分
五氯苯酚及其盐类和酯类
每个根据第4条对五氯苯酚用于线杆和横担的生产和使用进行了特定豁免登记的缔约方,应当采取必要措施,确保含有五氯苯酚的线杆和横担在其整个生命周期内,能够通过使用标签或其他方式而易于识别。用五氯苯酚处理过的物品不应再用于除其豁免用途以外的其他目的。
SC-7/14:列入多氯萘
缔约方大会,
审议了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审查委员会转交的关于多氯萘的风险简介和风险管理评价,⑤
注意到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审查委员会关于把二氯萘、三氯萘、四氯萘、五氯萘、六氯萘、七氯萘和八氯萘列入公约附件A和C的建议,⑥
1.
决定修正《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附件A第一部分,插入下列横栏,将多氯萘包括二氯萘、三氯萘、四氯萘、五氯萘、六氯萘、七氯萘、八氯萘列入其中,并对生产此类化学品作为生产多氟萘包括八氟萘的中间体,以及使用此类化学品生产多氟萘包括八氟萘给予特定豁免:
2.
还决定修正公约附件C第一部分,在“化学品”表格中的“多氯二苯并对二恶英和多氯二苯并呋喃(PCDD/PCDF)”之下新增一行“多氯萘,包括二氯萘、三氯萘、四氯萘、五氯萘、六氯萘、七氯萘、八氯萘”,并在附件C第二部分和第三部分第一段的“多氯二苯并对二恶英和多氯二苯并呋喃(PCDD/PCDF)”之后插入“多氯萘,包括二氯萘、三氯萘、四氯萘、五氯萘、六氯萘、七氯萘、八氯萘”,从而将多氯萘包括二氯萘、三氯萘、四氯萘、五氯萘、六氯萘、七氯萘和八氯萘列入其中。
①
UNEP/POPS/POPRC.8/16/Add.2和UNEP/POPS/POPRC.9/13/Add.2。
②
UNEP/POPS/COP.7/19。
③
UNEP/POPS/POPRC.9/13/Add.3和UNEP/POPS/POPRC.10/10/Add.1。
④
UNEP/POPS/COP.7/20。
⑤
UNEP/POPS/POPRC.8/16/Add.1和UNEP/POPS/POPRC.9/13/Add.1。
⑥
UNEP/POPS/COP.7/18。
- 国务院关于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管理的通知(2019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太原海关调整为正厅级直属海关问题的复函(2004年)
-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2007年)
- 教育部关于办好开放大学的意见(2016年)
- 广播电视广告播放管理暂行办法(2003年)
- 促进就业规划(2011—2015年)(2012年)
- 国家级区域规划管理暂行办法(2015年)
- 关于促进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进一步提高发展水平的若干意见(2005年)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1994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当事人因对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裁定不服而申请再审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批复(199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