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2014年)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实施《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加快推进特殊教育发展,大力提升特殊教育水平,切实保障残疾人受教育权利,特制定本计划。
一、 重要意义
发展特殊教育是推进教育公平、实现教育现代化的重要内容,是坚持以人为本理念、弘扬人道主义精神的重要举措,是保障和改善民生、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新世纪以来特别是近年来,我国特殊教育事业取得较大发展,各级政府投入明显增加,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显著提高,非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办学规模不断扩大,基本实现了30万人口以上的县独立设置一所特殊教育学校的目标,残疾学生在国家助学体系中得到优先保障。但总体上看,我国特殊教育整体水平不高,发展不平衡。农村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率不高,非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发展水平偏低,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有待改善,特殊教育教师和康复专业人员数量不足、专业水平有待提高。因此,必须加快推进特殊教育发展,提升特殊教育水平,进一步保障残疾人受教育权利,帮助残疾人全面发展和更好融入社会,使广大残疾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两个百年”目标和中国梦的进程中实现幸福人生。
二、 总体目标和重点任务
(一)
总体目标。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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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06年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工作评估分析的通知(2007年)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依法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的指导意见(2023年)
-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涉互联网金融犯罪案件有关问题座谈会纪要(2017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复议办法(2007年)
- 国务院关于同意将辽宁省辽阳市列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批复(2020年)
-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的决定(2021年)
- 矿产勘查及油气开采督察员工作制度(2003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1998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三号(2007年)
- 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201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