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设高质量户外运动目的地的指导意见(2025年)

户外运动主要是指以自然或户外环境为依托的体育运动,一般包括滑雪、滑冰、桨板、船艇、潜水、骑行、山地越野、攀岩、自驾、溯溪、漂流等项目。发展户外运动是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运动健康需求、推动全民健身及相关体育产业发展、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促进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转化的重要举措。为加快建设高质量户外运动目的地,推动户外运动产业高质量发展,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 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更好满足群众运动健康需求、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统筹自然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统筹发展和安全,依托户外运动优质资源和优势项目,提升设施建设、服务保障、赛事组织水平,强化产业集聚、业态融合、辐射带动作用,建设设施完善、服务优质、赛事丰富、国际知名的高质量户外运动目的地,带动我国户外运动产业发展水平显著提高。
到2027年,初步形成一批较为成熟的高质量户外运动目的地,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建设经验,辐射带动作用得到显现。到2030年,建设100个左右高质量户外运动目的地,使其设施建设、服务供给、管理水平、国际影响力全面提升,助力户外运动参与人数持续增长,推动户外运动产业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

二、 合理利用优质户外运动资源

(一) 科学布局高质量户外运动目的地。依托优质山水陆空户外运动资源,统筹考虑冰雪、山地、水上、陆地、航空等户外运动项目开展条件,深入发掘区域比较优势,合理确定高质量户外运动目的地的空间布局和地域范围,支持建设以优势项目为主、多种项目融合的高质量户外运动目的地。鼓励雪季长、雪质优的东北、华北、西北地区重点发展冰雪运动项目;鼓励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地区综合发展桨板、船艇、潜水、低空、骑行等运动项目;鼓励西北、西南地区特色发展山地越野、攀岩、自驾、溯溪、漂流等运动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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