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会议组成的补充规定(2002年)
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办法》第五条作如下补充规定:
没有参加过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会议的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为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会议的成员。
- 广播电视站审批管理暂行规定(2004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1994年)
- 民政部发展改革委公安部司法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健康委关于改进和规范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工作的指导意见(2020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发现已经受理的申请执行仲裁裁决或不服仲裁裁决而起诉的案件不属本院管辖应如何处理问题的批复(1988年)
- 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2023年)
- 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培训管理暂行办法(2008年)
- 国家粮食局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2017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批准开封市城市总体规划的通知(2017年)
- 纳税服务投诉管理办法(201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