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废止37件交通运输规章的决定(2014年)
现决定废止下列37件交通运输规章:
序号
发布机关
规章名称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
联合发布
部委的意见
1
交通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理货员证书规则
(83)交海字1072号
1983年5月27日
2
交通部
关于海运生铁、金属块锭、煤炭、散盐、矿石、矿砂、矿粉等散装货物装舱标准和船舶、港口责任划分的规定
(84)交海字711号
1984年4月18日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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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2022年)
- 水利部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范性文件的公告(2019年)
- 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修改《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决定(2017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国务院西部地区开发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2018年)
- 国务院关于同意授予重庆江北国际机场口岸入境落地签证权的批复(2000年)
- 关于加强太湖流域2001—2010年防洪建设的若干意见(2001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2011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新农村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机制的指导意见(2017年)
- 西部地区基层政权建设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2021年)